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范围 哪些算轻微刑事犯罪案件
1、故意伤害案轻伤;2、重婚案;3、遗弃案;4、妨害通信自由案;5、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刑法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轻微案件
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应当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诉主张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自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