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海事法庭管辖范围 重庆海事法庭管辖内容
重庆海事法庭管辖范围:重庆市内海事纠纷。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在重庆是没有设立海事法院的,在重庆市内产生海事纠纷的,可以向武汉海事法院提起诉讼。海事法院,是我国专门人民法院之一,是审理海事和海商案件的专门法院。海事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不受陆地行政区划的限制。
专属管辖
海事诉讼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特定的海事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海事法院管辖。海事诉讼专属管辖具有很强的排他性,既排除外国法院的管辖权,也排除非海事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而且还排除了国内其他海事法院的管辖权。
海事诉讼专属管辖与海事诉讼专门管辖不同。海事诉讼专门管辖是对海事诉讼管辖的定性,指海事案件应由海事法院进行专门管辖;而海事诉讼专属管辖是专门管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海事案件中具有特殊性质的案件只能由特定海事法院进行管辖。
协议管辖
海事诉讼协议管辖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行约定由某一法院对其争议案件进行审判,从而达到排除其他法院管辖且方便诉讼的目的。海事诉讼协议管辖可分为一般协议管辖、特殊协议管辖和默示协议管辖。一般协议管辖和默示协议管辖是国际上普遍承认的管辖原则之一。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未就协议管辖作出全面规定,而仅就其中的特殊协议管辖作出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