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级别管辖,确定级别管辖的因素有哪些 什么才是级别管辖,那么确定级别管辖的因素有哪些
级别管辖是指审判管辖中的一种,亦称为“审级管辖”、“事务管辖”。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法院之间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确定级别管辖的因素有:1、案件的性质。2、罪行的轻重和可能判处的刑罚。3、案件涉及面及社会影响。4、各级法院的职责条件等。
级别管辖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原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节级别管辖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节级别管辖十九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节级别管辖二十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节级别管辖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