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要带什么材料 房屋抵押办理材料有哪些
房屋抵押所需要的资料有:(1)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原件;(2)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3)房地产共有人身份证原件;(4)婚姻证明;(5)收入证明;(6)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需要提供出生证;(7)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需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房屋抵押分为现房抵押和期房抵押。现房抵押需要:房地产抵押合同(夫妻双⽅到场签字);房屋所有权证;⼟地使⽤权证复印件(验原件);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银⾏借款合同;夫妻关系证明及双⽅⾝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独⾝的由户⼝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期房抵押需要:购房预售合同;与银⾏签订购房借款合同;购房预交款收据复印件(验原件);夫妻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独⾝的由户⼝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法律依据:
《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