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违约赔偿房价上涨损失如何处理 开发商违约赔偿房价上涨损失怎么办
开发商违约赔偿房价上涨损失的处理方式是:首先可以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我国的房屋买卖的管理规定中,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主要包括:
1、逾期交房;
2、面积出现误差;
3、设备、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
4、变更规划、设计;
5、房屋质量不合格;
6、未按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卖人通过认购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此,买方遇到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无理解约的,可据此通过司法途径追究开发商责任。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