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开发商违约赔偿退房的规定是什么 广东开发商违约赔偿退房的规定有哪些
广东开发商违约赔偿退房的规定是:按照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来确定,或者是按照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办理房屋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广东出卖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房子权登记,购房者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开发商违约退房赔偿标准
1、一般是按照约定进行,有约定的按照按购房合同上的补偿标准赔偿。若买卖双方没有约定,一般按照购房所交得定金应该双倍退还,并且交购房全部钱款,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两倍支付利息及违约金;
2、还需赔偿业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费用,如印花税、购房契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登记费、利息损失、购房代理费及律师费等。
开发商违约退房流程
1、购房人通过挂号信、传真或电话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
2、督促开发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负责办理购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全部手续;
3、督促开发商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人;
4、办理停止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还款的手续。
开发商违约退房赔偿材料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
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广东出卖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房子权登记,购房者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出卖人与包销人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出卖人将其开发建设的房屋交由包销人以出卖人的名义销售的,包销期满未销售的房屋,由包销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