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后怎么写协议的 借名买房的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
甲乙双方签借名买房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1、房屋的基本情况;2、房屋权属登记情况;3、实际的购房人;4、付款情况;5、产权归属;6、权属转移登记;7、其他特殊约定;8、税、费相关规定;9、争议解决方式;10、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借名买房的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中针对第5项,《合同法》明确规定“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在实际购房人不具有购房资格的前提下,借名购房后形成的房屋买卖合同确属为了规避限购政策而签订的合同,但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手段,不损害国家、他人或公共利益,目的也不属于非法,亦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至多是违背了国务院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布的限购政策,所以认定合同无效没有法律依据,此类合同应属于有效合同。
借名买房房屋产权归谁
不涉及第三方利益的情况下,从不动产的登记制度而言,登记是物权的公示方法,它具备的仅仅是物权的正确推定效力,并不能真实体现物的归属情况。当实际购房人有足够证据证明房屋归其所有时,就不能根据登记来判断所有权的归属,而应认定实际权利人为房屋所有者。
从法律物权与事实物权的关系而言,在不涉及第三人的利益时,从公平正义的角度看,应保护实际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从司法自治原则而言,实际购房人和登记购房人可以根据自由意志签订借名登记协议。这符合司法自治的原则,依照协议约定,实际购房人应为房屋的所有权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