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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后续过户流程中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借名买房后续过户流程中都要准备的材料是什么

时间: 2023-01-14

  借名买房之后过户首先需要携带房屋买卖的合同还有房地产的产权证书,当事人合法的证明还有转让合同的文件提出申请,房地产管理不饿们审核之后进行现场评估,当事人缴纳税费之后过户。也可以通过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过户到自己名下,如果当事人有签订借名登记约定合同的,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借名买房后续过户流程中所需要的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销售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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