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鉴定标准规范 危房鉴定标准分析
危房鉴定标准:1、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无危险点,房屋结构是安全的。2、b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的。3、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的。
4、d级:房屋整体都出现险情,构成了整幢危房,一般应整体拆除。
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依次按下列程序进行:
1、受理委托: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房屋危险性鉴定内容和范围;
2、初始调查:收集调整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并进行现场查勘;
3、检测验算:对房屋现状进行现场检测,必要时,采用仪器测试和结构验算;
4、鉴定评级:对调查、查勘、检测、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确定其危险等级;
5、处理建议:对被鉴定的房屋,应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
6、出具报告:报告式样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不占或者尽量少占农用地。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在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