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知情权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业主知情权包括哪些
业主对小区公共事务和物业管理的相关事项享有知情权,可以向业委会、物业公司要求公布、查阅依法应当向业主公开,且确由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掌握的情况和资料。业主的知情权,包含对内、对外两大方面,对内是作为共同管理人所应有的知情权,对外则是作为受益人,在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行政监管的全流程中,所应有的知情权。
业主知情权的范围
业主的知情权主要表现为业主的查阅权。业主可以向负有相应公布、供业主查阅义务的主体查阅有关信息,在查阅过程中,相关义务主体负有协助义务。若业主的合理查询请求被相关义务主体无理拒绝,则业主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业主知情权保护。
业主知情权范围为,只要是涉及到应该让业主知情的内容,业主都具备知情权,包括对于业主内部的一个管理规定,以及物业所签订的服务合同内容,包括当中的具体服务内容、资金明细,收益状况等相关信息等。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业主有权请求公布、查阅以下资料:
(一)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
(三)物业服务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
(四)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处分情况;
(五)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