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存在的纠纷问题怎么处理 解决物业纠纷的方法
物业存在的纠纷问题处理可以首先通过与物业管理公司来进行协商解决,如果说协商不成的情况之下,可以由第三方来进行调解,这些方式都无法解决的情况之下,还可以采取仲裁或者是诉讼方式。对于物业纠纷的具体情况,是可以根据导致发生纠纷的原因来进行办理的,可以按照上述方式进行认定。
物业纠纷的管辖法院
一、民事纠纷。
1、侵权纠纷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起侵权之诉的,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
业主作为被告的,业主的住所地既有在物业所在地,又有在物业所在地之外的,并非业主购置了物业,物业所在地就是其住所地,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物业所在地就是被告住所地;物业管理公司的住所地是指其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而并非是实施物业管理的所在地,但由于物业管理合同是在物业所在地实施物业管理,因此,物业所在地应认为是合同履行地。
二、合同纠纷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1、因物业管理合同产生的合同纠纷,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可以协议确定受诉法院。
三、既侵权又违约的。
1、当事人一方违反物业管理合同约定造成另一方损害,发生违约与侵权竞合的,另一方可以选择提起违约之诉或者侵权之诉,由法院根据诉讼性质依法确定管辖。
2、不归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物业管理纠纷虽是因不动产的管理引起的纠纷,但其不属于不动产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