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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院物业纠纷多久判决 深圳法院物业纠纷多久判决结束

时间: 2023-01-14

  物业纠纷开庭后,深圳法院会在三至六个月出判决结果。如果双方能够调解,立案后随时到法院调解,即可结案。需要开庭审理的,案情简单的,有时会当庭宣判,有时会延期宣判。一般情况下,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立案。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一般在三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普通程序为六个月作出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常见的物业纠纷

  1、维修养护纠纷

  一般情况下,业主户内房屋需要维修的,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派员修理,但费用应由业主承担,而纠纷的产生往往是售房者交付的房屋存在一些问题,且几经修理不能彻底解决问题或物业公司提供维修服务时的态度、价格等易引起纠纷。

  2、物业收费纠纷

  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提供相关服务,收取一定的物业管理费,是物业公司相应的权利。但是,物业管理费的标准没有具体规范,也就成了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产生争议和纠纷的矛盾所在。

  4、侵权纠纷

  业主对小区的建筑物公用设施享有产权,物业公司接受业主的委托,对小区进行管理,是受托人。基于建筑物和土地的使用、占有等方式产生收益应归业主享有,基于物业服务产生的收益物业公司可以享有,但是两者之间可能会产生侵权问题,从而引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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