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业主吗 物业公司可以告业主吗
物业公司可以告业主。如果业主存在无故不交物业费,并且在业主委员会的调解以及催告下仍不交的,物业公司就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业主不可以无故不交物业费,如果对物业的服务不满可以与物业沟通,或者反馈到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不作为的,可以再向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业主的义务有哪些
1、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物业管理区域物业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执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决定;
3、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4、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实施物业管理;
5、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义务。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