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人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物业服务人应当履行什么义务和责任
物业服务人应当履行义务:
1、对小区内的设施进行保养和维护的义务;
2、物业服务转委托产生的相关义务;
3、管理义务;
4、定期报告义务;
5、禁止以不合理方式催交物业费;
6、将相关的通知及时传达给业主们的义务;
7、交接义务;
8、继续管理义务;
9、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
物业服务人的权利
1、物业服务企业享有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条件下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
2、物业服务企业享有与业主大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包括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
3、依照物业服务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
4、物业服务企业享有要求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委员会协助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
5、物业服务企业享有在承接物业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办理物业验收手续的权利;
6、物业服务企业享有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向建设单位索取资料的权利。主要包括: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以及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7、物业服务企业享有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的服务企业的权利;
8、物业服务企业享有制止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权利;
9、当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时,物业服务企业享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