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只能反诉违约吗 物业纠纷是不是只能反诉违约
物业纠纷不是只能反诉违约。在业主与物业的服务纠纷中,如业主觉得物业存在违约而造成的纠纷,业主可以搜集证据,提交诉讼状进行反诉。另外,从时间上讲,反诉必须在本诉的法庭辩论终结结束前提出,而且反诉与常规的诉讼不同,属于一个独立的诉讼,需要满足相应的基本条件才可以提出。
反诉的特征
1、当事人特定性及双重性:由于反诉是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因此反诉的原告即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即是本诉的原告,即反诉的当事人是特定的,而且反诉的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具有双重性。
2、请求具有独立性:反诉具备诉成立的要件,是一种独立的诉。反诉虽然是在本诉的诉讼程序中被告向原告提出的反请求,但是它并不因此必然地依赖本诉而存在。被告提出的反诉本身具备着起诉的要件,因此即使本诉撤回,反诉也能够独立存在,也能够作为独立的案件由法院审理裁判。
3、目的具有对抗性:反诉的起诉能使本诉失去意义,吞并或抵消原告的诉讼请求。
反诉自身条件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
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
6、提起的期限。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