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与物业签合同的物业费纠纷怎么处理的 未与物业签合同的物业费纠纷如何处理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
业主不是必须与物业签订物业合同的,物业公司必须跟业主签订物业合同的情况如下:
(一)开发建设中的项目,由开发商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前期管理合同》
(二)正式项目,只有一个或者几个大业主的,由业主直接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
(三)正式项目,有多个业主的,由业主大会决议,并由业主委员会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物业服务指的是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一般而言,物业服务具体包括综合管理、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停车管理服务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