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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物业费纠纷问题怎么解决 二手房买卖物业费纠纷处理方案

时间: 2023-01-14

  二手房买卖的物业费纠纷问题可以首先考虑找中介,可以找中介公司垫付,让中介公司找原房主追缴拖欠的物业费;也可以依法拒绝缴纳,在付房款时留出一定的尾款作为物业交割保证金,遇到原房主拖欠物业费的情况时,用保证金抵作物业欠费。

  依法拒绝缴纳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发生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因此,对于这部分费用的,如果买卖双方合同中没有约定,应当由原业主承担。

  为了避免原房主拖欠物业费赖账而产生纠纷,建议买方在办理过户前就要求卖方结清的费用,交接之前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并且将这一条款写进合同。并且可以在付房款的时候留出部分尾款,作为物业交割保证金,在北京一般是2万。直到买卖双方物业交割顺利完成,买方才把这笔钱交付给卖方。若卖方恶意拖欠物业费,可直接用物业交割保证金支付物业欠费,这样可以大大降低买方承担物业欠费经济损失的风险。

  对于原业主拖欠的物业费,,应向原业主追缴,新业主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物业公司现向新业主追缴拖欠的物业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买二手房,原房主拖欠物业费而产生纠纷的问题其实在签合同前就可以避免,即使住进去之后才发现原房主物业欠费,只要记住物业公司是没有法律依据向现业主追缴的就够了。

  法律依据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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