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人的合同义务是需要严格执行的吗 物业合同义务需要严格执行吗
物业服务人的合同义务需要严格执行。签订一份好的物业管理合同,才能更好的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具体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时候,当事人一定要小心谨慎,看清楚了才签字。而要是在这方面产生了什么纠纷的话,建议委托专业的辩护律师来参与案件的审理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合同应具备什么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合同的甲方(委托人)为物业的业主或业主选举产生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乙方(受委托人)为物业管理公司。
(2)管理项目。即接受管理的房地产名称,坐落位置、面积、四周界限。
(3)管理内容。即具体管理事项,包括: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园林绿化养护和管理;清洁卫生;车辆行驶及停泊;公共秩序;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或委托管理合同规定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4)管理费用。即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的管理费。物业管理的收费情况比较复杂,不同的管理事项,收费标准也不同。
(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合同期限。即该合同的起止日期。
(7)违约责任。双方约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第九百三十九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百四十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