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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专有权共有权有哪些 业主专有权是什么意思

时间: 2023-01-14

  专有权是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共有权是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共有部分分为全小区、全楼共有以及两户共有。

  业主对建筑物有什么权利

  业主对于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被称为业主专有权。业主拥有的权利可以从不同角度分析,根据规定权利的法律类型分析,业主权利属于私权的范畴。根据权利是否能独立存在,业主的权利既属于原权利,也属于救济权。根据权利的效力范围来看,业主的权利既属于对世权也属于对人权。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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