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的界定包括有哪些方面 物业纠纷的定义是如何的
1、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或使用人追索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的纠纷。2、业主委员会更替、业主或业委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公司产生的纠纷,物业管理项目接、撤、管引起的纠纷。3、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起诉业主纠正违反业主公约行为的纠纷。4、因物业管理公司侵占业主共有物业引发的纠纷等。
5、因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问题而引发的要求提高服务质量、履行管理职责的纠纷。6、业主或使用人要求物业管理者赔偿在提供特约服务如保管服务中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的纠纷。7、前期物业管理纠纷。
物业公司主要涉及纠纷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纠纷、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纠纷、保管合同纠纷、相邻关系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地面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名誉权纠纷、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无因管理纠纷等。发生纠纷之后,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进行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规定:因房屋漏水出现相邻关系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理,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要履行判决收,逾期不履行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九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