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出借机动车侵权责任谁承担 租赁借用车辆的侵权责任如何承担
出租出借机动车侵权责任由机动车的使用人进行承担,如果车辆的实际借出人存在过错的,就要承担起连带的责任。机动车借用人作为机动车的使用人,具有直接的运行支配力并享有运行利益,成为承担责任的主体。只要是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事故,可以由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之内来进行一定的赔偿。
侵权责任承担的方式有哪些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