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 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法院对于租房合同违约金,并没有作出细致的规定,违约金的多少,一般是根据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来确定的。依据法律规定,一方违反租赁合同条款违约时,违约金的支付一般按合同的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就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一年租房合同的违约金一般是一个月房租,但也不能一概而论,违约金的数额也不能过高。
租房违约金赔偿标准
1、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
2、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3、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不包含在这1500元以内的。
4、租房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