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成立租客损坏索赔怎么处理 诉讼索赔需要哪些证据
在租房合同不成立的情况下,租客损坏财物,出租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索赔。通过法律的途径索赔,必须收集好相关的证据资料,才有可能会赢得官司,还要列举出受损失的单据,以便帮助自己争取更多赔偿。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赔偿责任。
诉讼索赔需要哪些证据
1、书证。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无损入住确认书、房屋损害确认书等所有与房屋租赁纠纷相关的书证。
2、证人证言。如目击者的证词。
3、录音录像及电子数据资料。如电话录音,微信录音、房屋损坏照片、聊天记录等等。
4、鉴定结论。可以请物价局等相关鉴定部门进行定损鉴定,形成鉴定结论,以便向租客索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免责义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