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经营权不属于行政许可吗 出租车经营许可属于行政许可吗
出租车经营权属于行政许可。想要获得出租车的经营权,驾驶人需要到相关部门按照相关的规定和流程,办理相关的行政许可,并且只能在办理的行政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行政许可,是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办理出租汽车经营权行政许可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
2、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3、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证明及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车辆数量、座位数、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
4、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5、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6、经营场所、停车场地有关使用证明等。
法律依据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
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巡游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2、有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