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北京公租房 北京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公租房
1、在北京有稳定工作和收入并且期限满一年的外省市家庭。
2、符合“三房”轮候家庭条件,可进行公租房申请。
3、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家庭人口数量在三个人以下且家庭年收入在十万以下的家庭或者家庭人数超过四口人且年收入低于十三万的家庭。
4、在北京产业园区内工作的技术人才或职工。
在北京申请公租房的材料有哪些
1、按要求填写的《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同一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
4、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员提供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同期暂住证明。
5、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6、《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包括申请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地址、户口迁入本地原地址及他处住房等。
7、夫妇双方一方户口不在申请所在地的,需提供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证明。
8、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收入证明,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离退休费的有关凭证,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