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情形是怎么规定的 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情形:
1、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排除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民事领域尊重意思自治,约定优先;
2、抵押权设立在先时,抵押权实现后,受让人不受租赁合同的约束,即“先抵后租”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因此签署租赁合同时要审慎注意,查看租赁物是否已经被抵押;
3、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合同关系,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买卖二手房注意事项
1、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产权证书正本、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自己留复印件。注意房产证上有几个人的署名,如果有两个人,在签订后边的合同时就需要有两个人的名。其次,看购房时的相关凭据,比如购房票据等,作为辅助证据以初步确认房屋产权归属。
2、让中介带自己到房管局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包括查房产的基本情况,抵押情况及查封情况,是否与人共享等,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人是否同一个人。
3、了解购买的房子已有多长历史、土地使用期限还有多长。有没有欠费情况,如物业管理、水、电、气费等。
4、在掌握房屋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消费者应从多个方面对二手房价格进行评估。也可以委托信得过的中介机构或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弄清能否做二手房按揭贷款。一般情况下,银行按揭时会做保值评估,这个价格可以看出房屋的较低保值价。
5、要求业主过户递资料完成才给50%房款,拿到受理回执,确定能拿到房产证才给全款;要求中介过户递资料完成才给50%中介费,到交完楼才给齐,或者与第三方签订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