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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公租房承租纠纷,你会怎么办 公租房纠纷如何处理

时间: 2023-01-13

  面对公租房承租纠纷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公民因公租房产生的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一般会立案处理。公租房即公共租借住宅,是指限制建造规范和房钱水平,面向符合规则条件的乡镇中等偏下收入住宅困难家庭、新工作无房员工和在乡镇安稳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租借的保证性住宅。

  一般公租房纠纷解决方式

  1、公租房的产权不属于个人,个人只能取得公租房的使用权,无权转让或过户,在征求房管部门同意的前提下,转让租赁使用权。

  2、如果双方均享有公租房的使用权,通过法律裁决,最终使用权只能判给一方,并由得到公租房使用权的一方向未得到使用权的另一方进行一定的补偿。

  3、如果享有公租房使用权的一方想转让公租房的使用权,应事先咨询房管部门,税务部门,并在取得房管部门同意的前提下,委托律师办理。

  4、公租房属于国家,个人只有使用权,不能通过商业转让买卖或亲属继承,亲属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承租变更权。

  5、关于公租房使用权纠纷,无论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公租房使用权纠纷都要遵守国家制定的公租房使用明文规定,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协商和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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