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租房要什么条件才能申请 西安公租房怎么申请
西安公租房条件:有西安城六区城镇户籍的家庭及人员(不含在校大中专学生;或在西安城六区域长期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职工的家庭及人员;家庭收入符合准入条件,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单身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在西安具有稳定工作及收入。
申请流程
申请租赁型保障房,应向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人才交流中心或居住所在地的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租赁型保障房的申请审批程序:
1、社区受理(公示、审核和信息录入并审核资料及信息上报街道办事处);
温馨提示:不知道社区在哪里可以咨询物业或者房东,工作单位所在社区咨询人事,社区登记领表审核资格通过后,有房源才可以准备材料申请。
2、街道办事处初审(审核和信息录入并将审核资料及信息上报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3、区住房保障中心终审(公示、审核并向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上报联审信息,根据六部门联审结果终审。将通过审核的家庭信息报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备案)。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