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手房买卖新政策出台 上海关于二手房买卖的规定
上海二手房买卖新政策规定企业购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对拥有1套住房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的年限,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
上海关于二手房买卖的规定
1、《若干意见》规定,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限购审核将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这两项政策针对此前一些限购人群通过政策漏洞违规炒房的情况。
2、《若干意见》强调从紧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若干意见》还规定,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还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违反承诺则作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此前,部分购房者通过申请首付贷甚至消费贷的方式来凑足首付款,杠杆买房扩大了金融风险,一旦遭遇楼市调整容易产生坏账。
3、《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从即日起发布实施。《若干意见》要求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
法律依据
上海市住建局等八个委办局联合出台《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2021年1月22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