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回迁房买卖的注意事项
回迁房买卖的注意事项:1、严防“一房数卖”。2、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3、买方要留尾款。4、要求卖方的配偶签名。5、尽量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
回迁房买卖需要什么手续
1、凭拆迁证明和身份证签订购房合同并结算房款。
2、按合同规定交房款并取回发票。
3、凭拆迁证和购房合同等到房产交易中心大厅办理房产证手续。
4、视房屋面积大小减免部分或全部契税。
5、凭房产证和契证办理土地证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