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结婚证办理需要什么证件
办结婚证需要的证件:1、两人身份证;2、两人户口本;3、3张两寸大小近期免冠合照(红底);4、无血缘单身证明;5、再婚者需要准备离婚证或是离婚证书。如果是外籍人员与中国国籍的人结婚领证,则还需要本人护照、国籍、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婚姻状况的证明等证件,中国国籍的则也是以上4种证件。
领证流程手续
1、准备领证材料。在家准备好上述领证材料,前往男女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进行婚姻登记。
2、结婚登记照。现在的结婚登记照是可以由新人自行准备的,新人可以提前拍摄结婚登记照,也可以到民政局当场拍摄。民政局结婚登记照拍摄一次的价格大概在30元左右,不过不同地区的价格也不相同。
3、上交证件。新人在婚姻登记处需要先填写一份结婚登记申请书,并且将所准备的证件以及复印件一同上交给工作人员。身份证的复印件包括正反两面,户口本的复印件需要户口本第一页以及属于自己的单人页。
4、填写声明书。将证件以及复印件上交给工作人员之后,会发给新人每人一份无血缘声明书,需要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填写正确信息,并上交。
5、审核证件。将所有东西都上交之后,工作人员会对证件、资料以及声明书进行审核,如有疑问可以询问结婚当事人,并且还有权让结婚双方上交医院证明。
6、发放结婚证。当一切都审核无误之后,工作人员会将两人的结婚登记照粘贴在结婚证上,并盖上钢印,并下发给结婚当事人,一人一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