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的区别在哪 失业保险金的其他待遇
1、领取条件不同,失业保险金:在统筹地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及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申请。失业补助金:疫情期间参保缴费不满足领取条件的,可申请失业补助金,个人离职也可以申请。
2、领取标准不同。失业保险金:企业单位缴费满一年,可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在此基础上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可增加2个月。失业补助金:失业期间可领取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补助金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
1、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用缴纳。有关医保待遇及办理相关报销手续,按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现行规定执行。
2、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十五,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不足六个月的按实际领取月数发放,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
3、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可领取生育加发、临时价格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以及稳定就业、自主创业一次性失业金等。
1、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不扣减失业保险缴费年限。
2、2020年3月至6月期间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可按规定的标准同时享受临时价格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