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外籍个人所得税要注意什么 外籍个人所得税申报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计算外国人个人所得税时,需要注意居住期限、工作期限、183天、1年、5年等重要概念。税收协定期间内,在判断纳税人是否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183天以上时,居住时间的确定应根据相关的入出境证明,按照各项税收协定的具体规定计算。税务协定规定的停留期限按历年或纳税年度计算,必须计算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居住时间。若该人在第六年以后的某个纳税年度内居住不到90天,可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7条的规定确定纳税义务,并从重新居住一年的年度开始重新计算五年期限。
1、只有为政府服务的报酬才能从协议中受益。非居民应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审查或申报手续。凡未办理批准或文件手续的,不得享受相关税收协定待遇。
2、外籍个人年度申报与年收入12万元的纳税申报不同。进行任职登记的外籍人员必须在年底结束后3个月内进行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注意外籍人员包括香港、澳门、台湾人员。
3、超过规定次数的亲属费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提供探亲的交通支出证明(复印件),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用于实际本人访问。
4、境外个人转让境内企业股权需纳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居住在一年内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外籍人员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5000元。以前外籍人员的个税起征点是4800元,新税法颁布后,外籍人员的个税起征点和中国人的税收店一样,从3500元上升到了5000元。另外,中国居民按纳税年度计算,外籍个人按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