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流程分享[大学生贷款创业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申请条件
(一)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在我市以个体、合伙经营创业或创办小微企业且资金不足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二)申请贷款的高校毕业生,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三)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当年吸纳安置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脱贫人口)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100人以下的企业当年新招用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15%的(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同时小微企业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四)对成功创业、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人个人及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二、贷款额度及期限
(一)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最高可申请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10万元及以下免除反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 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发展前景好、带动就业人数较多的,经认定可申请最高600万元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贴息标准
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现利息为5.2%,其中个人或小微企业承担2.2%,财政贴息3%。武川县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现利息6.2%,其中个人或小微企业承担2.2%,财政贴息4%。上述标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相应调整。
四、反担保形式和免除反担保条件
(一)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
(二)在呼市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公职人员均可为借款人提供反担保,每人可担保20万元。
(三)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农村信用社、通讯、邮电、民航、石油、烟草、盐业、电力、热力、煤气、水生产和供应业、城市公交汽车和轨道交通客运业以及其他国有企业或股票上市公司等具有我市户籍、有稳定收入来源且收入水平高于本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企业管理人员可为借款人提供反担保,每人担保额度不超过20万元;上述企业具有我市户籍的参保职工可为借款人提供反担保,每人担保额度不超过10万元。
(四)符合规定可变现房产(包括第三方房产)、土地可作抵押担保,抵押率为60%;高于贷款额度的有价证券、定期存单可作质押担保,质押率为90%。以上抵押、质押担保手续由经办银行办理。
(五)规模较大的市场、商场可为入驻的商户提供集中统一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担保单位自有净资产总额的50%。
五、办理要件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所需资料
1、呼和浩特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1份(A3纸)
2、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审批表1份(A4纸)
3、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4、营业执照原件
5、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
6、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7、毕业证原件
8、合伙经营的需提供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原件1份(A4纸)
9、需提供反担保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以个人担保的需提供反担保人工资收入证明原件4份,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A4纸)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所需资料
1、呼和浩特市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原件3份(A3纸)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A4纸)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A4纸)
4、企业上年度12月份在岗职工花名册、工资表、财务报表原件(A4纸)
5、企业当年新吸纳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A4纸)
6、以个人担保的需提供反担保人工资收入证明原件4份,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3份(A4纸)
以抵押物担保及质押有价证券或定期存单担保的由经办银行办理手续。
六、办理方式和咨询电话
办理方式为线下办理。市四区内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由市就业服务中心受理经办。旗(县)范围内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由创业所在地旗(县)就业服务部门受理经办。
经办机构 | 联系电话 | 经办地址 |
市本级 | 0471-6241551 | 新城区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2楼北区综合柜员受理窗口 |
土左旗 | 0471-8162624 | 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
托克托县 | 0471-8528708 | 托克托县托克托大街政务服务中心5楼507室 |
和林县 | 0471-7190239 | 和林格尔县城关镇呼清路西812号人社局2楼创业担保贷款窗口 |
清水河县 | 0471-7910226 | 清水河县城关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号窗口 |
武川县 | 0471-8821758 | 武川县昌兴西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厅7号窗口 |
七、办结时限
经办机构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移交放贷银行。
八、相关表格下载
登录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huhhot.gov.cn/)首页--业务专题--人才就业--呼和浩特市创业担保贷款办事指南--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