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病史该不该告知伴侣 婚前病史有必要告知对方吗
结婚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当双方都已经决定好结婚的时候,基本就是已经认定对方了,不过结婚前的病史有没有必要跟对方说呢,餐饮美食网小编就来说说吧。
婚前病史该不该告知伴侣
28岁的成都姑娘何穗,和相恋8个月的丈夫走进了婚姻殿堂。但何穗不知道,自己的枕边人其实一直都有较为严重的抑郁症,并需要靠药物维持。在得知丈夫罹患精神疾病后,何穗变得紧张起来。在何穗心里,丈夫的刻意隐瞒更像是对这段关系的不忠。自从得知丈夫的病情,何穗的婚姻生活也笼上了阴影:“他越来越沉默寡言,有时还会自残。”
当婚后发现另一半罹患重大疾病,且婚前有意向你隐瞒时,这段婚姻你是否还会维持下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其中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换言之,若伴侣有意隐瞒婚前重大病史,则配偶有权终止夫妻关系。律师表示:婚姻中隐瞒重大疾病,侵犯的也不仅仅是知情权,甚至可能是生命权。诸如罹患重症精神病、或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包括未经治愈的梅毒、淋病、艾滋病、开放性肺结核、麻风病等,若婚前患有以上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当然,这一规定也引来网友的争议,有网友疑惑:“难道生过病就没有了结婚权?强制说出患病经历,患者隐私权又该如何保障?”
我觉得必须告知,否则和骗婚有什么区别?
这不是知情权与否的问题,如果本身就患了严重疾病,或者抑郁症之类的隐患特别大的疾病,那另一半应该怎么办??这不是骗婚是什么???
所以,我觉得连婚前体检都必须执行到底,否则民政不给发证,这样才是对双方负责!
婚前坦诚病史真的非常有必要,尤其是那些家族遗传病,害了一家人还有下一代,这是最可怕的,隐瞒总有一天会被发现,你的生活也会因此而战战兢兢,坦诚是为了解决问题,隐瞒病史就是一种自私的行为,你的病凭什么下一代要替你承受,你的不知情的无辜的另一半为什么要承担这样的痛苦,坦白比欺骗更能够看出一个人的人品。
你害怕被嫌弃,但是婚后你可能更加被嫌弃,这样的结局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了。
结婚不是下馆子,不合胃口了再换一家。
一辈子的事,婚前一定要坦诚相待,告知实情,取得理解,尽管可能会有忐忑,有不安。但一定不能让另一半在婚后不安。
当然应该告知,不然那就成了骗婚啊!既然两人相爱决定步入婚姻殿堂,就应该对彼此负责,病史不应有所隐瞒,也许处于担心不敢或不知如何说出口,但是藏得了一时,也很难藏得住一世。夫妻生活在同一屋檐下,长期朝夕相处总有露出马脚的时候。等婚后露出马脚,这就成了赤裸裸的欺骗,轻则会让日子过得磕磕绊绊,重则会使婚姻亮起红灯,甚至会把无辜的孩子卷入其中。与其这样,倒不如一开始就坦诚相待,给对方一个考量自己是否有能力与伴侣共同面对疾病的机会,或许能够得到伴侣的理解。
其次,提倡大家结婚前要互相了解对方有没有家族病史、遗传病史、慢性病史,并进行婚前体检,这也是对彼此负责的态度。
身患疾病有资格结婚,但也需要寻找愿意风雨与共愿意共同承担的伴侣,这也是婚后能够幸福生活的前提。
当然要,我觉得婚前体检都该入法,否则不能领证。这样才是对双方负责
患者当然有权结婚,但无权蒙骗别人和他结婚
我觉得将来作为夫妻的话,肯定要有知情权的
必须告知,否则和骗婚有什么区别
如果病情涉及到传染、遗传、或者可能存在的生命威胁,必须告知对方。由对方选择是否继续结婚。否则你保护了生病的人的权益,那对方的权益呢?谁来保护?
我就想问,如果配偶都不知情,那么婚检有什么用,之前不是有一个婚检查出艾滋病,一方没告诉另一方,婚检中心又以不能泄露病人隐私为由,导致两人结婚后另一方也染上艾滋病的新闻吗,从那个新闻起,我就一直在问,婚检结婚不能公开的让伴侣之情,那么婚检有什么用?
我也觉得是必须告知,我跟我老公刚谈恋爱的时候,我就把家里有谁生过重大疾病,还有家里谁得过有可能会遗传的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等都和他说了。我觉得哪怕是刚谈,我是诚心想和你谈,那就得告诉你,让你知道并且做出选择,因为谈的时间长了以后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妥协,不如早早让人家有个准备。
大多数的人都表示是有必要告知对方的。毕竟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不能因为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