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刑罚有哪些 古代刑法演变的原因是什么
古代的刑罚有:
1、剥皮,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
2、腰斩,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所以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3、车裂,即五马分尸,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五块。
4、俱五刑,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5、凌迟,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
6、缢首,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弓,直到断气。
7、烹煮,找个大瓮,把人塞进去,然后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热。
8、宫刑,拿绳子把阴囊绑起来让血液不流通,自然坏死,后拿利刃一刀子全部割掉。
9、刖刑,一种类似截肢的刑罚。
10、鸩毒,是刑罚之中少有保留人体全身的方式。
那时候的人们认为只要有足够的花样和残忍,就没有不能解决的罪犯,这也是思想文明不发达的表现。其具体原因如下:
1、惩罚太轻,无法达到惩罚的目的。
2、残忍的刑法更有利于逼供,摧毁受害者的心理防线。
3、刑讯逼供。
4、刑罚越残忍,手段越多,越能表明调查人员负有责任。
1、由于社会经济发展、人类文明的进步、当权者指导思想的不断变化等,从而导致了刑罚发展变化。
2、由于统治者权力的无限制和无制约,使当权者凭一己好恶行事,从而形成了刑法不稳定和不确定的特点。
3、刑法的改变与发展同特定的社会发展现状密切相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