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如何计算 具体计算的比例
失业保险金计算公式:失业金领取金额=所在地区失业金标准失业金领取月份。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具体计算的比例
缴满一年领一个月,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最多领12个月。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多领18个月。累计缴满10年,最多领24个月。
1、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按2454×60%×0.3%缴付。(单位0.2%,个人0.1%)月缴4.41元。工商个体户、自由职业者不接受单独买失业保险。
2、失业保险受益:
1)受益条件:
缴费满一年,非本人愿意中断就业,办理失业证明。
2)待遇标准
08年广州标准:失业金688元,医疗补助金86元,共774元。
3)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方法
缴满一年领一个月,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最多领12个月。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多领18个月。累计缴满10年,最多领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缴费时间重新计。领取期限合并计算,最多不得超过24个月。
4)申领办法:
用人单位出具解约证明,并在15天内报劳动部门办失业登记,凭失业证明和个人身份证到社保局申请办理。
7年失业金可以领多少个月
缴纳了7年的失业保险,失业金最多可以领18个月。
失业金领取的法律规定
失业保险条例
第三章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