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维修基金谁在保管
小区维修基金是属于业主的资金,一般使用的时候是需要业主签字的,不到万不得已,业主都不会动用这笔资金,也可以说目前的小区维修基金都是物业代为管理,他们是没资格使用的。
小区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和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业主委员会应至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设立本物业维修基金专用帐户,并将账户情况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该帐户是该物业范围内业主缴纳的全部维修基金的情况。该帐户只能用于维修基金的存储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小区维修基金使用需要业主签字。根据规定,物业动用维修基金,必须需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并通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才能根据申请维修基金。所以如果只是经过业主签字,没通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是不合法的。
业主本人可以带上个人的相关信息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身份证件等,然后前往房管局维修基金管理部门,或者是在物业处提交,查询是否已经缴纳了维修基金,以便及时缴纳。
小区维修基金是属于小区所有业主的,并不是个人所拥有,且需设立专账管理,并实行专款专用。小区维修基金是受业委会检查及监督的,只有在满足条件下,才可正常使用。物业是不得干涉维修基金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