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六不准 防溺水六不准四不要
游泳六不准:1、不准私自下河游泳;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下水施救。
防溺水四不要
1、不要在没有家长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
2、不要在未设置警示标识的水域游泳;
3、不要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和野外的水源地游泳;
4、不要在上下学的途中和度假期在水源周边戏水。
防溺水措施”八避免”:
1、避免去近几年有人挖(采)沙的河道游泳;
2、避免去水库主干渠游泳;
3、避免在危险地段推拉玩闹、清洗衣物、打捞物品等;
4、避免雨中、雨后在河道、湖塘、井池边行走,避免雨中单独过桥(渠道、堤坝等);
5、避免去不熟悉水域游泳;
6、避免在恶劣气候条件下游泳,如正午暴晒期间、高温季节、天气多变时刻等;
7、避免到深水区、冷水区游泳;
8、避免到污染严重、水质差的水域游泳。在雷雨季节提倡家长送学生到校,接学生返家。
溺水后施救方法
1.发生溺水事件时,目击者应立刻呼叫,请求周围群众援助。尽快通知附近专业水上救生人员或消防人员,同时尽快拨打120急救电话;
2.向遇溺者投递救生圈、竹竿、衣物、绳索、漂浮物等;
3.非专业救生人员不建议下水救援,不建议多人手拉手下水救援;
4.拨打急救电话,讲清楚具体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