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大地震发生时间 唐山大地震发生时间地点
唐山大地震发生时间具体为1976年7月28日3点42分53.8秒,唐山地震的震级为7.8级,地震震中在唐山开平区越河乡,震中烈度为11度。唐山地震无明显前震预兆,余震持续时间长,衰减过程起伏大。
唐山地震30年纪念日前夕,唐山人对抗震精神进行了理论上的升华。市委党校副研究员康继祥说:“地震灾难的惨痛可以遗忘,但抗震精神要世世代代传下去。”
在唐山街头采访,人们对“唐山精神”耳熟能详。因为“公而忘私”是群体与个人之间的道德准则;“患难与共”是人与人之间的人本主义原则;“百折不挠”要解决的是战胜地震灾害过程中目标和现实的矛盾;“勇往直前”则体现着唐山人在艰难困苦面前的一种勇敢进取的精神状态。
这种精神综合体现了唐山人的气概、气势、胆略、魄力和道德风貌。正是在这种精神指引和鼓励下,唐山人医治了地震造成的创伤,重新建造了新唐山,唐山也当之无愧成为中国第一个被联合国授予“人居荣誉奖”和“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
唐山抗震精神是唐山人民以及全国军民在抗震斗争中用鲜血、生命和艰苦卓绝的斗争,共同铸造的民族之魂。正如唐山人民所经受的痛苦与磨难,不仅属于唐山属于中国,更属于全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