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节有没有法定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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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有法定假日,出自国务院出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规定,“三八”妇女节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因此妇女节放假属于“法定的半天节假日”。文件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发放妇女节福利的法定义务,但是如果集体合同、劳动合同里面有约定,或者规章制度里面有规定,应该按此约定、规定处理。
知识拓展
三八妇女节的由来
1、1920年3月8日,美国伊利诺斯州芝加哥市的女工和全国纺织、服装业的工人举行规模巨大的罢工和游行,要求增加工资、实行8小时工作制和获得选举权。这是历史上劳动妇女第一次有组织的群众斗争,充分显示了劳动妇女的力量。斗争得到全国乃至世界其他国家妇女群众的广泛同情和热烈响应,最后取得了胜利。
2、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战争的阴影笼罩着世界,帝国主义企图瓜分殖民地。1920年8月,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了国际社会主义者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有17个国家的代表,会议讨论的主要问题是反对帝国主义扩军备战,保卫世界和平;同时还讨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权利,争取8小时工作制和妇女选举权问题。领导这次会议的著名德国社会主义革命家、杰出的共产主义战士克拉拉·蔡特金,以每年的3月8日作为全世界妇女的斗争日,得到与会代表的一致拥护。从此以后,“三八”妇女节就成为世界妇女争取权利、争取解放的节日。
3、1920年的3月8日为第一个国际劳动妇女节。我国于1922年开始纪念三八节。中国妇女第一次群众性的纪念三八节活动是1924年在广州举行的。1949年12月,中央人民的政府政务院规定每年的3月8日为妇女节。
4、联合国从1975年开始庆祝国际妇女节,确认普通妇女争取平等参与社会的传统。1977年大会通过了一项决议,请每个国家按照自己的历史和民族传统习俗,选定一年中的某一天为联合国妇女权利和世界和平日。对联合国而言,国际妇女节定为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