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疫情防控最新规定
浙江省疫情防控最新规定
一是严格落实“四方”责任。一方面,部门和单位要负起相应责任,现在临近元旦春节,各级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都要加强人员出差、进出省市报备管理,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活动数量和参会人员规模,能取消的就取消,能延期的就延期,能线上举办的就线上举办,对于确实需要举办的要缩小规模,审慎评估人员范围,落实好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另一方面,个**要承担自己的责任,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合理安排出行,保持社交**,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尤其是纳入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的居民,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不该出门的就不能出门。
二是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三码联查”。目前,杭州、宁波、绍兴等地已先后对部分区域实施公共活动限制性措施,其他地方也要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管控措施。特别是对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要严格实行“测温、亮码、戴口罩”措施,这一点必须再强调再落实。根据省防控办有关规定,图书馆、博物馆、网吧、棋牌室、麻将房、桌游室等密闭公共场所,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并按要求做好人员信息登记工作。**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内参加活动的人数不得超过场所容纳规模的60%。
三是强化主动发现监测。坚持把主动发现作为疫情防控的关键一招,持续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做到应检尽检。各地要加强“核酸检测地点”公示、增加检测渠道,方便群众“愿检尽检”。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等核酸监测和消毒工作。
四是加强社区、农村等基层防疫工作。强化乡镇(街道)**和社区网格管理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五包一”机制,推动防控力量向基层下沉,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主动排查防疫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倡导“红事”“白事”缓办、简办,督促居民小区、行政事业单位、企业、门店等全面落实防疫措施,及时发现和严格管控重点对象。
五是要继续推进疫苗接种。疫苗接种对于预防感染、预防再传播和减少重症患者等方面具有显著的效果。截至12月8日,我省3岁以上人群累计接种新冠疫苗1.34亿剂,已有6117.7万人完成全程接种,其中**以上加强针累计接种人数达617.1万人。但总的来说,我省60岁以上老人的接种覆盖率还不够高,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希望广大群众尤其是老年朋友要进一步提高疫苗接种的意识,没有接种或全程接种的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已全程接种并符合条件的抓紧完成加强针,加快构筑全民免疫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