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拟立法规范中小学生手机使用,加强心育理健康教育
6月15日,广州市人大官网及公众号发布了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条例第十四条特别强调了“预防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校园”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中小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严格限制孩子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对于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的孩子应当规范使用的场所、时段、时长、频率、内容、功能、权限等事项,并配合学校禁止或者限制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
学校可以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学校或者在校园内使用;对经允许带入的,应当统一管理,除教学需要外严禁带入课堂。
学校可以在公共区域设置公用电话供中小学生应急联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学校可以根据本校实际依法依规对学生在校内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作出规定。
早在2021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已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求的,须家长同意并书面申请,进校后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同时还强调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保管场所、方式、责任人,并提供必要保管装置。除此之外,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班主任沟通热线等途径,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禁止使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编辑点评:广州市此次拟立法规范中小学生手机使用,是对教育部相关通知的进一步落实,体现了对学生心理健康的高度重视。通过立法手段,有助于形成家校合力,共同营造一个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学习环境。希望此举能够有效减少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对学生学习和心理健康的负面影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