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单位如何补缴社保
重庆市社保补缴流程
办理对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已参保单位漏报、瞒报参保人员及缴费工资的。
办理时间:每月1-20日工作日
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填写《重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补缴申请表》,附职工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表等资料交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2、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进行补缴处理,确定补缴期限,打印《补缴确认表》,交参保单位确认后出具征缴计划。
重庆市社保补缴流程所需材料
1、《重庆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2、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重庆市职工劳动手册》;
3、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重庆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
4、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重庆市社保补缴政策的规定是什么
补缴的适用对象、补缴的起始时间和补缴所需资料
补缴适用对象
未达到《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休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4〕95号)第五条规定退休年龄的下列人员,申请办理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补缴),经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办理补缴手续。
1、参保单位和职工。
2、因用人单位漏报职工或少报职工缴费月数、瞒报职工缴费基数等,按照原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用人单位不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不如实申报参保人员和缴费工资的处理意见》(渝劳社办发〔2005〕158号)规定申请办理缴费基数维护的参保单位和职工。
3、用人单位失业职工。
4、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
5、个体工商户(含雇工)。
6、符合渝劳社办发〔2006〕206号规定的劳动合同制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