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翻译 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翻译句式
“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的翻译是议订法令制度,并在朝廷上修正。“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这句话出自王安石的《答司马谏议书》,原文: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辟邪说,难壬人,不为拒谏。至于怨诽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
翻译:我却认为接受皇上的命令,议订法令制度,又在朝廷上修正、决定,交给主管官署却执行,不算是“侵官”。发扬(恢复)前代贤君的治国原则,以便兴利除弊,这不算是“生事”。替国家整理财政,这不算“拒谏”。排除不正确的言论,批驳巧言谄媚的坏人,这不算“拒谏”。至于怨恨毁谤的很多,那是本来早就该料到会这样的。
文中作者既坚持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又注意不伤同僚之间的情面与和气,如第一段在反复向司马光叙友情,求谅解的同时,却毫不讳言他们之间的分歧是不可调和的。
作为一篇驳论文章,文章直接反驳论点,针对论敌指责变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谏”四个观点,据实反驳,反驳其“非真”的实质,则名不符实,论敌观点自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