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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托梦,去世的人托梦

时间: 2024-03-10 本站作者

Q1:找一本书 几十年刑事案件,80%是被害亡者托梦给刑警破的案

检 察 监 督 申 请 书
申请人:姚化平,男,聊城市冠县清水镇姚行村人
被申请人:冠县
申请事项:请求督促冠县立案侦察岳其祥抢劫一案,或书面通知、回复申请人不立案。
事实理由:
申请人于2010年二月26日以挂号信的形式将关于岳其祥抢劫的控告信发往冠县,邮件编号:XA 1650 6719 9 37但是至今未回复,也未通知我不予立案。控告内容如下:
控告人:姚化平,男,聊城市冠县清水镇姚行村人
被控告人:
1、岳其祥,现任冠县民政局
2、冯首义,冠县清水镇人
3、冯首义为首的小分队其它成员
控告事项:1、请求冠县追究岳其祥、冯首义为首的犯罪团伙抢劫控告人拖拉机、及其他物品的刑事责任。
2、责令被控告人赔偿控告人因拖拉机等物被抢劫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事实理由:1998年阴历后五月初一(公元1998年6月24日)晚十点半左右,被控告人岳其祥、冯首义为首的小分队,聚众多人非法侵入控告人家,在控告人家没有成年人、未出示任何证件和手续、未表明身份,并对控告人家中唯一未成年人(控告人次子姚金亭)实施人身强制和暴力威胁的情况下,强行把原告买了一个月的新拖拉机劫走,非法占有了原告的拖拉机、工具箱内的一万元和全部工具,至今未予,给我带来莫大的损失。
被控告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之规定的抢劫罪,而且是《中华人民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入户抢劫”,根据本条规定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刑法》第八十七条第三款“(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故本案还在追诉期间,望公安机关秉公执法,追究被控告人入户抢劫的刑事责任。
本案犯罪事实有《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1999)冠行初字第161号》和《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0)聊行终字第57号》为证。
此判决书并未明示为行政违法!一审判决中的表述为“本院认为,1998年阴历后五月初一,被告冠县清水镇人民以原告姚化平拒交农业夏征款为由,强行将原告姚化平拖拉机扣押至杜学功学,其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后又在判决结果中表述为“撤销被告冠县清水镇人民扣押原告姚化平拖拉机行政强制行为。”二审判决书中的表述为“本院认为:被上诉人冠县清水镇人民于1998年阴历5月1日,以上诉人姚化平拒交农业夏征款为由,强行将上诉人姚化平的拖拉机扣押至杜学功家之事实可以认定。该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属违法行为,本院不予支持,被上诉人所扣押之拖拉机应予返还。”最终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行政强制行为应理解为行政机关或其首长凭借其行政职权所为的违法行为,故这两个判决书还是比较公平的,最起码认定了岳其祥抢劫的事实--“属违法行为”,而不是行政违法!只不过行政厅无法审理其刑事责任!但是当时人民法院应主动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岳其祥等人的犯罪事实!法院没移交至少可以对抗诉讼时效,因为姚化平向法院起诉就是要追究岳其祥的责任,即《刑法》第88条所规定的提出了控告,未经公安机关侦查的也应视为刑事自诉,故此案的诉讼时效已中断!再次请求公安机关追究岳其祥等人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第三款“公安机关、人民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之规定,冠县至今未给我回复,也未通知我不予立案!还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关于检察监督的规定,督促公安机关继续立案侦查或给予我一个说法!
此致

Q2:弟弟被杀后托梦给姐姐,竟然真的找到尸体,科学能解释吗?

在很早以前人们就已经开始信奉鬼神了,直到科学如此发达的今天,仍然有很多人相信。在家中若有人不幸去世,亲人在给其烧纸钱时,口中都会叨唠一句话:在下面缺什么,托梦给我们,我们给你烧下去。


这句话要是被现在的年轻人听到,一定会很不屑的认为这是。的确,“托梦”一说自古以来便存在于中国的传说当中,但前几年却发生了一件真实的托梦事件,这件事还直接被搬上了央视的《今日说法》。


2008年,在长白山附近的一个村庄中有人发现了一件血衣,这件血衣的主人却不见踪影,村民随即向警方报警,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派出民警前来调查。经过几天的调查,警方推测血衣的主人可能已经被害,但被害人的尸体一直没有找到,案件因此陷入了僵局。


此时,早已在警方通知下赶来的被害人姐姐,却给警方说了一句让人无法想象的话,“我弟弟托梦告诉了我他的尸体所在地”。听到这句话后,民警都觉得十分荒唐,但在被害人姐姐的坚持下,民警陪她来到了被害人梦中所说之地。

被害人姐姐之前从未到过该地,按理来说对此地的路况根本就不熟悉,但是在去的途中,她却表现得异常熟悉,民警们对此大惑不解。可之后,让民警惊讶的事情发生了,他们在那里找了被害人的尸体。最终根据尸体现场遗留下来的证据,和后期的调查,通过血液的对比,最终找出了凶手。

虽然最终案件被侦破了,但是关于被害人托梦这件事,警方却一直没有办法解释。这个事件到现在仍然是个谜,那么你对于托梦这件事有什么看法,你相信托梦吗?

Q3:真相 弟弟被杀,托梦姐姐,凶手是谁

托梦肯定是假的。杀人过程肯定是被周边某个邻居看到了,但是不敢报案,怕惹事,于是找死者姐姐说了,并且希望死者的姐姐不要透露自己的身份。死者姐姐只能说托梦了,要不就得透露报案人的身份。大把破案书籍或者电视剧都有这样的情节。

Q4:有个视频说弟弟遇害,托梦给姐姐,终于找到埋葬地点,然后警方顺利破案?

中国坑中张永成亡魂托梦给姐姐张燕,说出自己被埋尸的地点;
越南井中女儿亡魂托梦给妈妈,在井中哭泣;
美国桶中女儿亡魂托梦给妈妈,说自己在桶里。
三个亡魂托梦案例,经易卦测验,情况均属实。
证明:
1、人死后,确实有灵魂存在;
2、亲人在梦中,能与亡魂沟通

Q5:梦到已故的亲人要活着的人的衣服

农历十月十五就是下元节,是祭祀祖先的日子
像清明一样,这段时间会容易梦到逝者
假如做梦梦到已去世的人,很可能说明她有求于您,梦假如给您很难受的感觉的话,就说明她处境不好要您帮她,怎么帮呢,就念阿弥陀佛四个字,祈求阿弥陀佛帮助她,要多念。那样就可以帮到她。我的母亲去世后,我姐姐也经常做那种噩梦,很难受心酸,各种场景,都显示母亲处境很苦,然后,我就叫我姐念阿弥陀佛,每天有空就念一段时间,念完了,就发个愿,愿阿弥陀佛救助我的母亲。没有多长时间,我姐就不做恶梦了,最后,我妈还托梦告诉她,她现在好了,要我姐不要难受了。这是我姐亲身经历的,就是念阿弥陀佛可以帮助到已经去世的人,不管她在哪里。当然即使梦不难受,也是可以这样念佛的,也是可以帮助到逝者的

Q6:亲属梦见过世的人要衣服,家属要给烧衣服吗,有什么讲究

意味着:今天的你特别容易紧张和沮丧,外界的压力很大,你可不要因为一时感到沮丧而放弃哦。困难是人性的试金石,坚持住的人能笑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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