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制礼的内容,周公制那六礼
到了夏商两代
据文献记载,为了更好地管理好国家,周公经常夜以继日地思索如何把古代圣王的功业发扬光大,如果遇到想通的地方,便会尽快付之于行动。
周公认为,“礼”的主要功能是区别贵贱,如果让各个等级的人各归其位,各安其分,社会就不会出现混乱,也就不会产生争夺,这样就达到了一定程度的和谐。
周公颁布了一系列典章制度,来规范社会各阶级的职能,其中昀重要的就是宗法制。宗法制度的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
商代王位继承制主要实行“兄终弟及”制,意思是兄长去世后,由其弟接替王位。这样的制度,传位不定,会使统治集团内部因为争夺王位而产生矛盾,进而引发争夺,客观上会削弱统治集团自身的力量。
为了克服这个弊端,周公以血缘关系为出发点,规定王位由嫡长子来继承,遵循“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原则,其余的诸子,则分封为诸侯,这样从制度上避免了因继承而发生的流血冲突。
此外,周公制定了一系列礼乐制度,涉及君臣父子、言谈行为、男女性别等各个方面,在多个方面维护了周王朝的稳固。
周公规定的礼非常细致,如办丧事的时候不能谈笑;远望灵柩的时候不许唱歌;吃饭的时候不能叹息,不能说话,不能发出咀嚼声;邻居们有丧事,不能兴冲冲地走路;听音乐的时候,不许唉声叹气等。
在周公制定的周礼中,还有一种礼叫“谥”,或者叫“谥法”。就是在每个天子乃至诸侯去世后,根据他生前的政绩和为人的好坏取一个代号,以概括他的一生。
周公制定的“乐”,更多的是强调“和”。礼制森严的社会,虽然保证了秩序井然有序,但这样的体系过于僵硬,而“乐”正好可以进行调和。
通过艺术手段的“乐”来感化人心,使百姓在心中认同社会。乐与礼相辅相成,二者有尊有亲,有别有和,构成治理社会的一个有机整体。传说,周公曾作《三象》、《大武》等乐歌,描述了武王伐纣、周公东征及周初盛世的情景。
周公制定的“乐”虽指音乐却超越了音乐,带有浓厚的社会功能,如《诗》原是用音乐伴奏的歌词,有《风》、《雅》、《颂》之分。《风》是指不同国家地区、不同风格的乐曲;《雅》是指西周京畿的乐歌;《颂》是天子用于祭祀和其他重大典礼的乐歌。
《雅》和《颂》的乐曲由于用途、声调不同,所以要使用不同的乐器。如果用错了,例如应该用琴的时候却用了瑟,就是违礼,乐师就要受惩罚。
而琴又有雅琴、颂琴之分,绝对不能搞混。在当时,招待宾客,举行宴会,举办典礼,都必须由乐工奏乐或歌唱,所唱的乐歌、所用的乐器都分出等级,不能乱来。
西周的礼乐制度,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相传由周公制定。周公所制定的礼,是维护统治者等级制度的准则、道德规范和各项典章制度的总称,后来发展为区分贵贱尊卑的等级教条。乐则是配合各贵族进行礼仪活动而制作的舞乐。舞乐的规模,必须同享受的级别保持一致。西周的礼乐,也体现了当时的时代文明。
周的礼乐制度就是等级制度
西周春秋时代所讲究的“礼”,是贵族根据原始社会末期父系氏族制阶段的风俗习惯加以发展和改造,用作统治人民和巩固贵族内部关系的一种手段。目的在于维护其宗法制度和君权、族权、夫权、神权,具有维护贵族的世袭制、等级制和加强统治的作用。当时许多经济和上的典章制度,常常贯串在各种礼的举行中,依靠各种礼的举行来加以确立和维护。
到春秋后期,就出现了“礼崩乐坏”的局面。这些卿大夫在夺取国君权力的同时,不但僭用诸侯之礼,甚至僭用天子之礼。按礼,天子的舞用“八俏”(“佾”是“列”的意思,每列八人,八佾六十四人),这时季孙氏也用“八佾舞于庭”,孔丘斥责说:“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按礼,天子祭祖唱《雍》诗来撤除祭品,这时鲁的三家都“以《雍》撤”,孔丘认为这种事不该出于“三家之堂”。按礼,只有天子可以“旅”(祭祀)于泰山,这时季孙氏“旅于泰山”,孔丘又指责他不懂礼(《论语·八佾篇》)。卿大夫这样“僭礼”,实质上就是夺取权力的一种表现。
礼乐制度主要用来维护宗法制度和君权、族权、夫权、神权。《荀子·礼论篇》说:“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族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所说“礼之三本”,天地代表神权,先祖代表族权,君师代表君权。后来统治者以天、地、君、亲、师作为礼拜的主要对象,就是根据这个理论。
西周春秋时代贵族讲究的礼是比较多的,有籍礼、冠礼、大搜礼、乡饮酒礼、乡射礼、朝礼、聘礼、祭礼、婚礼、丧礼等等。籍礼是用来监督平民在“籍田”上从事无偿的集体劳动,以维护称为“籍”的办法的。冠礼是授予成年贵族种种特权,以维护贵族的利益和巩固贵族成员之间的关系。大搜礼具有军事检阅和军事演习性质,起着整编军队、检阅兵力和加强统治的作用。乡饮酒礼在于维护一乡之内贵族的宗法制度和统治秩序。乡射礼具有以乡为单位的军事训练和军事学习的性质。朝礼在于尊重国君的权力和地位。聘礼在于维护贵族内部的等级和秩序。祭祀天地和祖先在于维护神权和尊重族权。婚礼和丧礼在于维护宗法制度和族权。
到了战国时代,由于农田制度的变革,“籍”的方法废除不用,这时籍礼只是统治者用来表示关心农业生产的礼仪。由于军队成分和战斗方式的改变,原来的大搜礼就失去作用。由于地方组织的改变,乡饮酒礼和乡射礼的性质也不同了。这时由于中央集权政体的建立,执政者统治的需要,重视的是即位礼、朝礼、祭礼和丧礼。《荀子》的《礼论篇》着重讲究祭礼和丧礼,对丧礼讲得特别详细,就是为当时的礼乐制度制造理论根据的。
大同
周公制礼作乐,奠定了古代传统文化的基调。这套制度之所以为后世所称道,因为它是以道德为核心而建立起来的,由此确立了道德在治国理念中的主导地位,这对于古代历史的发展方向,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