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理解六爻贪生忘克,六爻子孙官鬼相生相克
婚姻临应了
如日月之建不克害用爻,要以吉象断卦。举个列子:比如求财卦,财爻为用。子孙为元神,兄弟为忌神,父母为仇神。
父母生兄弟、兄生子、子生财。凡三神俱动者,忌不克用,仇不克元。此乃六爻之规:贪生忘克也。另外如果忌神、仇神与他爻化合,也不克害用神、元神。此乃贪合忘克也。
你搞清楚两个概念就可以
第一个概念,日月第一优先速度,动爻第二优先速度
第二个概念,贪合的意思,贪合忘生,贪合忘冲,同理贪生忘克
六爻没这个说法,六爻的本质是卦气阴阳升降,纳甲体现在五行生克上,在这一点按照正五行生克就行。什么同性制,异性不制,什么六爻的也要合化之类的都是大师们为了出门标新立异的
你这个概念是八字里一个概念四不像之后的玩意
冲合与生克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不能把合与生混淆。比如你说的子与丑合,就是合中带克,六冲中辰与戌冲,但辰、戌皆属土,又为比肩。举个例子,合中带克者,就像夫妻之道,既能合为一家,又会发生矛盾。比肩而冲者,好比夫妻有共同志愿,都想家业兴旺,但必须有一人放弃自己的事业,而照顾家庭。像此等冲突,就是比肩而冲。这个例子虽不恰当,但可以解释你的问题。不知你看懂没有。
六爻中的五行相生相克:
先生后克,先动后静,无生则克,无克则生。
动生克静、旺生克衰、变生克动(仅对本位)。
具体的操作是先把卦中之爻分为动爻和静爻两种类型,日、月建对爻行使职权时,是生合优先,克冲在后。即先生可生之动爻,在无生之动爻的情况下,方克可克之动爻。在完成对动爻之生合克冲权后,才对静爻再行使其职权。
同理,卦中之爻的生合克冲顺序也是如此。若有生有之爻都出现时,只要有通关之爻,就以生克循环有情论。动爻与动爻发生关系,动爻只生动爻,但可克不动的爻。我们平时所说其一爻得日建、月建之生,但如果这个爻没有动,只能看做是一个相生之象,要动旺时才得生。同时这个先生后克,先动后静,无生则克,无克则生的规律和顺序,并不论爻的上下位置,即不受卦爻的位置的限制。
变爻只能回头生克冲合本位动爻,不能生克冲合其它卦爻,而动爻及其它卦爻则不能生克冲合变爻。
生旺墓绝:
卦爻相对日建、动爻、变爻而言,然也须辨明真假。
金长生在巳,旺在酉,墓在丑,绝在寅;
木长生在亥,旺在卯,墓在未,绝在申;
火长生在寅,旺在午,墓在戌,绝在亥;
水、土长生在申,旺在子,墓在辰,绝在巳。
土长生在申,旺在子,墓在辰,绝在巳均为假。土赖火生,土能生金也能克水,土怎么会“生”于“金”、“旺”于“水”呢?“土”的生旺墓绝同“火”来看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