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家庭暴力说不
受害者可以有效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也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当共同努力,加强反家庭暴力的宣传教育,促使更多人了解法律,增强法治观念,形成共同维护和平家庭的良好氛围。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作为反家暴的有效武器,其正确使用至关重要。
一、家庭暴力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家庭暴力包括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行为。此外,法律明确指出同居的情侣也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得因为没有婚约而忽视对家庭暴力的打击。
二、如何自救
受害者应该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报案后,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医,并进行伤情鉴定。同时,留存受伤照片、现场照片或视频、医院诊断证明、伤情报告等相关证据。在这一过程中,可以寻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等单位的帮助。此外,受害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人身保护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申请人身保护令,从而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三、如何申请人身保护令
1.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包括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请求、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危险的情形。
2.申请人可以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如果确有困难,也可以口头申请,并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3.如果受害人由于客观原因无法自行申请,可以由受害人的近亲属或其他相关组织代为申请,包括居(村)委会、妇联组织、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
4.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证据包括伤照、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社会机构的相关记录或证明、加害人保证书、加害人的威胁内容等。
警方的作用
面对家庭暴力,警方在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如果情节较轻,不够治安管理处罚的,警方可以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这些告诫书不仅需要送交给加害人和受害人,还需要通知村(居)委会。
四、证据清单
在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时,需要提供一系列证据,包括: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2.结婚证、户籍本等材料,证明双方之间的关系。
3.报警记录、询问笔录、警方出具的告诫书等相关记录。
4.照片,包括打砸现场、身体伤痕等,尽量体现时间和地点。
5.病例资料,证明遭受家暴前往医院的记录。
6.伤情鉴定意见,由派出所或妇联委托进行,证明伤情。
7.打砸、威胁、辱骂的录音、录像、短信、聊天记录等,证明家庭暴力的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现实危险。
8.证人证言,包括同住亲人、周围邻居等了解情况的人的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