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超龄贫困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方式 超龄贫困人员补缴养老保险
农村户口不能购买超龄养老保险,城镇户口要购买还须同时符合4个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本人自愿完清一次性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参加超龄人员保险。购买条件包括:
一是2011年6月30日(含)前,具有本市城镇户口;
二是未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三是曾与用人单位(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
四是2011年6月30日(含)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且未按月领取退休待遇。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原件和复印件;指定银行存折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登记照2张;《重庆市超龄人员办理养老保险申报审核表》;证明曾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的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劳动合同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工资发放花名册》等资料向最后一个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报通过后到区社保局办理参保手续。
按照重庆市对超龄人员补缴养老保险的规定,对超龄人员补缴养老保险分三种情况:
1、2011年之前参保的,在2011年前到达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缴费不到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剩余年限的费用。
2、2011年之前参保的,到达退休年龄时缴费不到15年的,需要逐年补缴费用,补缴满5年后,累计缴费年限仍然不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剩余年限的费用。
3、2011年之后参保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到15年的,需要逐年补缴费用,直到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时,才能办理退休手续。缴费标准按照缴费当年重庆市社保局公布的标准执行。例如,2013年的基数是每月3783元/月;2014年的基数是每月4252元/月。